关于公示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清理子基金及缩减规模子基金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2-09-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对已过会一年内未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已签署基金合伙协议但一年内未完成工商登记或首期资金未实际到位、以及完成首期实际出资后一年内未开展投资业务的子基金进行清理,并对签约规模小于过会规模且无后续融资进展的子基金进行梳理统计,经反复沟通确认,现将清理及缩减规模基金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合作机构严格遵守市引导基金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子基金签约、出资及投资,市引导基金将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对逾期未设立运作的子基金进行及时清理并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清理子基金名单
附件2:缩减规模子基金名单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5524澳门24小时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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