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尽调及中介服务机构公示通知
时间: 2017-10-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尽调及中介服务机构遴选办法》的规定,我司对申请机构报送的参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根据公示的《评审标准及办法》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现将审议通过的五家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限”)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司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我司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部门:5524澳门24小时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总部
投诉联系人:乔汐程
投诉联系电话:0755-82879122
传真:0755-8287862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55号信息枢纽大厦23层
邮编:518048
特此通知。
附件:政府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尽调及中介服务机构名单
5524澳门24小时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
政府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尽调及中介服务机构名单